殡葬新规全面鼓励生态安葬方式
2026-04-02 14:37: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条例的修订,是一次以法治推动殡葬领域系统性重塑的深刻变革,它通过将“公益属性”确立为不可动摇的立法灵魂,从根本上校正了殡葬行业发展的价值航向

视觉中国供图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3月30日,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作为关乎每一个家庭“身后事”的重要新规,该条例直击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天价收费”“墓地乱象”“生态破坏”等痛点,以“公益优先、生态导向、全程监管”为核心,对殡葬服务、安葬方式、监管体系作出了调整。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解志勇表示,条例的修订,是一次以法治推动殡葬领域系统性重塑的深刻变革,它通过将“公益属性”确立为不可动摇的立法灵魂,从根本上校正了殡葬行业发展的方向。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修订的诸多变化,字里行间都藏着对群众“逝有所安”的深切民生关怀。
清单范围项目依法收费
殡葬违规收费乱象,在条例实施前并不少见。
2025年12月,媒体披露的陕西省西安凤栖山墓园重复收费案,便成为监管部门整治殡葬价格乱象的典型案例。2025年12月25日,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该墓园在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在已向消费者收取的墓穴销售费用中包含安葬费和安葬证工本费的情况下,仍以300元至600元/次的标准重复收取二次安葬费,以20元/本的标准重复收取安葬证工本费,两项违规费用合计396920元,违法所得达85960元。最终,该墓园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9692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482880元。
此次,条例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并保障公益属性落实落地,彻底打破了此前殡葬领域公益与市场边界模糊的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了行业逐利炒作的乱象。
记者了解到,条例最贴近群众的变化,便是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化管理”,将政府监管范围、收费标准、免费项目逐一明确,让群众看得明白、办得放心。
条例明确了7项核心基础殡葬服务,要求收费标准应当依法制定。这7项服务具体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以及政府举办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太平间乱象,条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太平间不得外包,不得成为殡葬用品推销的“入口”,从源头切断殡葬领域的“灰色利益链”。同时,条例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对违规收费、强制服务等行为,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处违法所得2至5倍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更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要求,逐步将基础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基础殡葬服务减免政策,未来这一惠民政策将逐步推广,真正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可及”。
此外,条例还明确,新建殡葬设施必须由政府举办,属非营利性机构,核心殡葬服务以政府非营利机构为主,彻底改变以往“以服务养服务”的逐利模式,让殡葬事业真正回归“民生保障”的本质。
最大限度减少土地占用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也成为此次条例修订的重要着力点。
在湖南省南县,这一问题曾表现得尤为突出。南县地处洞庭湖腹地,人均耕地不足1.3亩,是典型的人多地少湖区县。受历史积累影响,过去全县散埋乱葬坟墓占地面积超过9000亩,“田头屋后坟重重”成为当地常态。在麻河口镇,群众习惯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渠两侧散埋乱葬;乌嘴乡又东村一处仅2.5亩的小山岗上,就有87座散坟和硬化大墓,常年杂草丛生,当地村民甚至不敢夜间从旁路过。近三年来,南县持续推动殡葬改革,实现“坟山变青山、坟地变耕地、墓园变花园”,全县建成1个高标准殡仪馆、20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公墓覆盖率100%,完成散坟节地生态化改造两万余座。
条例将“绿色生态”作为重要立法原则,明确提出构建“节地、生态、文明”的安葬新格局,通过制度设计引导群众转变安葬观念,实现“入土为安”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对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实行分层施策,导向更清晰、措施更具体。
在火葬区,条例明确要求全面鼓励和引导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生态安葬方式,实施生态安葬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适当补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湖南省岳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该市明确市中心城区少占地生态安葬每例奖补1000元,不占地生态安葬每例奖补2000元,其他各县市区也均有对应奖补标准。
“以前觉得生态安葬‘不体面’,其实现在的树葬、花葬,既环保又有纪念意义,还能为后代节省土地。”一位从事殡葬服务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随着观念的逐步转变,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接受并选择生态安葬。
在土葬改革区,条例鼓励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最大限度减少土地占用。同时,明确划定禁葬区域,严禁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区域建造坟墓。
对于新建墓地,新条例实行严格的“小型化、生态化”管理,要求公墓墓位、墓碑必须标准化,缩小占地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直击“骨灰房”扰民痛点,明令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从源头杜绝此类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现象。在农村,农村公益性墓地由村集体建设、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原则上不得收费,且仅限本村村民使用,从制度上杜绝农村墓地商业化、宗族化,切实保护农村土地资源。
此外,条例还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网络祭扫服务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加强逝者信息保护,不得诱导消费,不得违法违规处理逝者信息或者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推动祭扫方式从“现场烧纸”向“绿色缅怀”转变。
构建起全链条监管体系
“之前办丧事被坑,想投诉都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群众曾遭遇殡葬违规乱象却维权无门,这一困境的背后,是殡葬监管长期存在的诸多漏洞。
记者了解到,殡葬行业涉及民政、市场监管、价格主管等多个部门,虽有明确分工,但在实际监管中,职责交叉与监管空白并存,导致部分违规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整治。
近年来,各地曝光的案例也印证了这一监管痛点:无锡顺民殡葬礼仪有限公司曾将标价1732元的殡葬服务,实际收取10600元,违规加价乱象凸显;上海某咨询公司承包医院太平间后,故意模糊计价单位,以“打包价”名义误导家属收取高额费用;福建宁德张某等人未经审批,非法占用5.42亩基本农田建公墓,严重破坏耕地种植条件。这些乱象的滋生,都与监管缺位、职责不清密切相关。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解志勇指出,条例针对性破解了这一监管困局,不仅明确了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责,更首次以列举方式,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殡葬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或协同义务,将全链条监管责任依法、清晰地分解至各专业领域。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跨部门协同的监管事项清单,加强常态化执法协作。这标志着殡葬监管模式实现了根本性转变,形成了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依法共治的“协同共治”新格局。此外,条例还引入了信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多种现代治理手段,不仅丰富了监管工具,更构建了多元主体有序参与的监管制度:通过信用评价约束各方行为,畅通社会监督与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行业自我管理,从而将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共同构成了一个立体化、常态化的监管网络,确保公益属性在殡葬行业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维护。
据悉,条例还将“全程监管”作为核心亮点,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把殡葬设施建设、殡仪服务、安葬服务、丧事活动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殡葬活动全流程闭环管控,让各类殡葬乱象无处遁形。除了明确各部门职责,条例还完善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手段,让监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事前,严格殡葬设施规划与审批,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必须符合规划,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源头遏制违规设施建设;事中,要求殡葬服务机构在遗体存放、火化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录像保存不少于90日,全程规范服务流程,杜绝暗箱操作;事后,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殡葬机构每年必须向民政部门报送运营、财务、安全等情况,民政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强化常态化监督。
记者还注意到,群众监督也成为监管的重要补充。条例明确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群众遇到殡葬违规行为,可随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监管不是政府的‘独角戏’,需要群众一起参与。”业内人士表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将为殡葬行业规范发展筑牢防线,让群众办“身后事”真正安心、放心。
责编:戴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