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探店归探店,让广告归广告
2026-04-02 14:45:2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新华社 发
□贺成
“视频里说118元海鲜自助能无限畅吃大螃蟹、三文鱼等100多种菜品,结果到店发现大螃蟹没了,只有拇指大小的小螃蟹。”3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被探店视频“种草”后购买了海鲜自助套餐,傍晚6点到店却被告知大螃蟹仅在下午3点至4点供应。(3月31日《工人日报》)
如此“踩坑”,尽管让人哭笑不得,但却非个例。据报道,另有消费者被探店博主“近期吃过最惊艳的店”“人均几十吃出几百块质感”的话术吸引,约朋友打卡了一家火锅店,并购买了88元的双人套餐,到店后才发现视频中只字未提40元锅底费需单独支付。
一些探店视频与实际体验存在差异,直接导致消费者“踩坑”,原因错综复杂。一方面,人们习惯性把探店视频当成寻找美食的依据并对此深信不疑;另一方面,探店者拍视频的目的不是记录,也不是为消费者寻找美食,而是受利益驱使沦为了店家虚假宣传的替身。但归根结底,频频出现这些问题应是“探店没有归探店,广告没有归广告”的根源所致。
由于“探店没有归探店,广告没有归广告”,不少看似真诚的个人体验分享,实则是精心设计的商业推广,消费者跟着视频去打卡后遭遇“货不对板”,菜品不新鲜、分量缩水、环境未达预期等问题屡有发生。这不仅会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更不利于商业健康发展。更何况,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商业推广必须显著标注“广告”,打着“个人真实分享”旗号的收费推广,属于典型的互联网隐性广告。
该到“让探店归探店,让广告归广告”的时候了。
首先,压实博主责任。比如,建立强制标识红线,只要是收费推广的探店视频,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告”;设立真实体验红线,博主必须真正到店体验过才能推荐;明确画面真实红线,禁用重度滤镜误导消费者。
其次,采取多方共治。比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虚假宣传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并加大监管力度,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平台方需优化算法推荐策略,降低虚假内容曝光率,优先扶持客观真实的探店内容。
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消费者被探店分享所坑。
责编:肖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