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协同整治“远光刺客”
2026-01-15 07:34:3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巷陌法言
□郭永灿
机动车远光灯滥用,向来是威胁夜间道路安全的一大隐患。强光直射造成的视线干扰、判断失误,已酿成无数本可避免的交通事故。近年来,随着外卖骑手群体不断壮大,外卖电动车远光灯滥用问题愈发凸显,成为危害夜间出行安全的新隐患。
外卖骑手深入城市各个角落,行驶路线灵活不固定,那些被私自加装或违规开启的远光强光,往往毫无征兆地直射人眼,瞬间让行人、机动车驾驶员“致盲”或陷入视觉盲区。这些外卖电动车也因此被公众诟病为夜间道路上的“远光刺客”。规范外卖电动车远光灯使用,已然成为亟待破解的社会安全治理课题之一。
治理外卖电动车远光灯滥用乱象,需锚定法律法规制定、平台管理、骑手自律、厂家生产四个关键环节,构建四方协同、全链条发力的治理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与严格的执法监管,是规范用灯行为的重要保障。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私自加装高强度照明灯或涉嫌违法。电动车新国标更是对远光灯的亮度、照射角度划定清晰限值,核心要求就是“照亮自己的路,不晃别人的眼”。但当前治理仍面临全国性标准细化不足、处罚力度偏轻、夜间取证困难等现实堵点,亟待从立法完善与执法效能提升两方面同步发力。一方面要细化统一全国性技术标准,明确处罚尺度、加大惩戒力度,让执法有章可循;
另一方面要推广电子监控抓拍、夜间移动执法等科技手段,破解取证难题,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以法律刚性威慑遏制远光灯滥用乱象。 外卖平台作为骑手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扛起主体监管责任。
骑手改装远光灯,既有偏僻路段照明不足的现实需求,更有配送时效高压下的无奈选择。平台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将骑手推向“求快必冒险”的境地。平台要从优化夜间配送机制入手,结合夜间路况合理调整配送时限,消解骑手的超时焦虑,从根源上减少违规改装动机;要将灯光合规使用纳入骑手入职培训和日常考核体系,建立“一人一车一证”管理制度,定期排查改装车辆,对违规者采取限制接单、积分惩戒、暂停上岗等梯度处罚措施;更要主动做好服务保障,联合灯具厂家研发合规且照明效果优良的专用设备,通过大数据标注城市昏暗路段,向骑手推送安全提醒和用灯建议,以精细化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骑手的文明用灯意识,是夜间安全通行的关键一环。
部分骑手存在“灯越亮越安全”的认知误区,行驶中全程开启远光灯,甚至私自改装灯具提升亮度,只顾自身通行便利,却忽视了强光对他人的致命威胁。有医学研究证实,led强光直射人眼,瞬间即可造成暂时性视盲,在电动车快速穿行的夜间道路上,这短暂的视觉障碍足以引发致命事故。骑手应当清醒认识到,合规用灯既是法律义务,更是自我保护,因为对向车辆司机因眩光失控时,其自身也将面临碰撞风险,而在远光灯滥用的夜间环境中,骑手自己也可能遭遇对向强光干扰,危及自身安全。在有路灯路段主动切换近光灯,会车、行经小区或人行道时及时关闭远光,不私自改装灯光设备,既是对他人生命负责,也是职业素养的直接体现。
灯具生产厂家作为问题解决的重要源头,需从设计、生产、质控全流程发力,兼顾骑手照明需求与公共安全。
灯具生产厂家要严格遵循新国标关于远光灯亮度、角度的限值要求,可以制定高于国标要求的企业标准,杜绝生产超亮、可随意调角的违规产品;采用遮光罩、优化反光杯等防眩设计,研发智能感光、角度限定的专用灯具,实现“近光够亮、远光不眩”;加强出厂检测,严禁生产可直接加装的高强度改装配件,从供给端堵住违规漏洞;同时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细化标准,推动形成“安全优先、合规为本”的生产共识。
道路交通安全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公共责任,制止“远光刺客”横行,绝非单一主体的独角戏。唯有法律划定刚性红线,平台扛起管理之责,骑手筑牢文明自觉,厂家守住源头关口,四方协同、全链条发力,才能让城市夜路告别强光侵扰,让行人安心驻足、骑手安全穿行、司机平稳畅行,让每一束灯光都只照亮前行的路,不刺痛他人的眼,共同守护夜间出行的平安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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