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评议政府法治形象的初心和实践
2025-09-18 12:36:0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法治观澜

本期对话嘉宾:
湖南师大法学院教授
湖南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 黄捷

图为调研组成员在街头对当地政府法治形象进行问卷调查。 受访者供图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7月22日傍晚,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百货大楼前暮色渐浓,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漾翅法律实践团队机动组的最后一名成员,将手中的问卷仔细收进文件夹。至此,历时数日的2025年湖南省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暨禁毒、反诈民意问卷调研活动结束。
自2014年首次启动至今,湖南省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活动已走过近12个年头。12年间,这项由湖南程序法学研究会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共同承担的调查任务,始终以民间第三方视角观察、记录、评议县级政府法治形象,成为助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成为锻炼法科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独特平台。
这项持续12年活动的背后,藏着怎样的初心、探索与成长?近日,《法治周末》记者专访了这项活动的首创者——湖南师大法学院教授、湖南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黄捷。
为县级政府提供法治建设“镜子”
《法治周末》:2014年,您发起这项评议活动的初衷是什么?
黄捷:初衷源于我们对“法治政府建设落地基层”的关注。县级政府连接城乡、服务群众,其法治水平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法治发展的整体状态。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为我们开展这项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政策背景和方向指引。我们希望通过法学团体的专业优势,为县级政府提供法治建设的“镜子”,也为法科学生走出校园、见识社会、提高能力、增强法治意识,提供真实的实践平台。
《法治周末》:这项活动具体如何开展一线调研?从早期到现在,调研方式是否有调整?
黄捷:走出校园到每一个县级政府的辖区去接触当地民众,获取直接的民意主要依靠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团队,核心是“线下实地调研、线上信息收集、专家集中评议打分”相结合。早期,我们会组织30多名学生分成7至8个小组,在近10天时间里赶赴湖南全省所有的县级人民政府,每个小组负责10至20个县域的民意问卷的发放和收回。同学们带着相机、笔记本和问卷,一方面拍摄政府办公大楼外观、国旗国徽悬挂情况等影像图片资料;另一方面在车站、菜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发放问卷,了解民众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的评价。
线上,则另行组织学生分工提前3个月密切关注各县级政府的门户网站,收集每一个县级政府本年度开展的“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政民互动”等方面的资料,并截图下载保存。
随着活动的推进,我们也在不断调整调研方式以适应实际需求。近几年,我们根据社会热点新增了“禁毒”“反诈”主题的民意调研,让调研内容更贴近当下民众的需求。
《法治周末》:评议活动的核心是“评”,具体的评选指标和流程是怎样设计的?如何保证评选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黄捷:评选指标和流程的设计,始终围绕“法治”和“民意”两个核心,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早期,我们设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状况”“市民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问卷调查”“政府建筑外观法治元素”四个核心指标;到2019年第五届活动时,新增了“微信公众号建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情况”“行政机关应诉情况”三个参考指标;2023年至今,我们进一步细化了问卷指标,设置了“党政主要领导依法办事状况”“公务员依法办事状况”“法院依法办案公正程度”“检察院依法履职状况”“公安依法执法状况”“县总体依法办事状况”六个评分维度,由民众直接打0至100分,更直观地反映民意。
评选流程上,我们邀请相关专家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评议后,会将评议结果反馈给相关县级政府,并选择性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法治周末》:在调研和评选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黄捷:棘手的问题肯定有,最突出的是两个:一是“争议”。早期关于“政府建筑外观是否应纳入评议指标”,专家们有不同意见。有的专家认为政府大楼外观与当地法治状况没有必然联系,而我认为,政府大楼是政府形象的“脸面”,国旗国徽是否规范悬挂、大楼是否奢华、政务大厅是否便民,都能反映出政府对法治的尊重程度和服务意识。后来我们通过多次讨论,达成将“政府建筑外观”作为参考指标的共识,重点考察其“亲民性”和“法治元素”,而非单纯评价建筑豪华程度,这个争议最终转化为指标优化的动力。二是“信任”。活动初期,很多县级政府对我们的评议活动不了解,甚至怀疑我们的动机。有的县政府接到领奖通知时,第一反应是“是不是诈骗”,还有的问“要不要交费”。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通过与各地政府部门沟通,说明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另一方面,用实际行动证明,比如,将评议报告免费提供给相关政府,为他们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慢慢地,政府的信任度越来越高,现在每年都有不少县级政府主动关注评议结果,有的还会根据我们的建议进行整改。
每年活动都有不同的侧重点
《法治周末》:回顾这12年的活动,每年都有哪些比较突出的亮点?
黄捷:每年活动都有不同的侧重点,亮点也各不相同。2014年的亮点是“开创性”,作为国内首次由法学团体开展的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我们首次将“政府建筑外观法治元素”“民众问卷调查”纳入评议范围,当时慈利县政府因大楼简朴端庄、国旗国徽悬挂规范,获得“政府建筑外观法治元素”第一名,这个结果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关注,也让更多人意识到政府“脸面”背后的法治意义。2019年的亮点是“指标扩容”,我们新增了“微信公众号建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情况”“行政机关应诉情况”三个指标。2023年的亮点是“全范围覆盖”和“量化细化”。那一年,我们组织团队历时23天、行程7000余公里,调研组集中一次性完成了对湖南省所有县(市、区)级政府的民意调研,累计收集有效问卷1.2万余份,这是历年调研覆盖范围最广、集中收集数据最多的一次。今年的亮点则是“主题融合”,我们将“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与“禁毒”“反诈”两大社会热点主题结合,在问卷中加入了民众对当地禁毒工作、反诈宣传的评价内容。
《法治周末》:12年来,活动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黄捷:这种影响力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对县级政府的“倒逼作用”。通过评议,县级政府能更清晰地看到自身在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也能了解到民众的真实需求,从而主动改进工作。比如,早期有的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经过评议后,大部分县政府都加强了网站维护,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大幅提升。二是对法学研究的“支撑作用”。12年来积累的大量调研数据、问卷结果、影像资料,为我们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证素材。三是对社会公众的“普法作用”。学生们在调研过程中,不仅是民意的收集者,也是法治的宣传员。在发放问卷时,学生们会向民众解释法治政府的内涵、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等法律知识,有的还会结合调研中发现的案例,为民众普及防范诈骗、远离毒品的法律常识。
12年评议活动的双重意义
《法治周末》:从推动县级政府法治建设的角度来看,这项活动具体产生了哪些实际作用?
黄捷:这项活动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提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发现问题—倒逼整改—促进竞争”三个层面。首先是“发现问题”,通过第三方调研和专家评议,我们能客观指出政府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显性和隐性问题,这些问题往往是政府内部自评时容易忽视的。比如,2014年首次调研时,我们发现在某县政府一份环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中,自行设置了“罚款”行政处罚条款,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县级政府根本没有设定罚款的权限,这个问题通过评议报告反馈后,该县政府迅速对文件进行了修订,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项行动,清理了一批类似的“问题文件”。其次是“倒逼整改”,评议结果的反馈和适度公开,会给县级政府带来一定的外部压力,促使其主动改进工作。
《法治周末》:除了对政府的推动作用,活动对参与的法科学生而言,其社会实践能力的提升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黄捷:对法科学生来说,这项活动是一个“走出书本、走进社会”的实践平台,能力提升是全方位的。首先是“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是抽象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但在调研中会遇到各种具体问题。比如,民众咨询“政府不公开某文件是否合法”,或者在拍摄政府大楼时被保安阻拦,需要解释调研的合法性。这时候,学生必须将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场景中,这种“学以致用”的过程,比课堂学习更深刻。
其次是“沟通与调研能力”,发放问卷看似简单,实则需要很强的沟通技巧。比如,在农贸市场调研时,面对忙碌的摊主,学生需要用简洁的语言说明调研目的,争取对方的配合。这种沟通能力的提升,对学生未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至关重要。
再者是“社会认知与责任意识”,深入县域调研让学生看到了基层法治建设的真实状况。这种经历让学生们明白,法律不仅是条文,更是解决社会问题、维护民众权益的工具,从而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责任感。
可以说,“学生实践能力提升”是“政府法治形象提升”的基础,而“政府法治形象提升”又为“学生实践能力提升”提供了动力,两者形成了良性循环,共同推动活动不断向前发展。
责编: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