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法学 人工智能”产学研建设
2025-08-21 15:12:0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王燕玲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人工智能法律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
人工智能法学一定要以实践应用为导向,将人工智能技术与法学研究有效融合。这才是“法学 人工智能”交叉学科应该做的内容
《法治周末》记者 王京仔
“投档线661分,最低排位88名。”今年,复旦大学在广东历史类招生的11个专业中,有8个专业包含了“文科 人工智能”。
早在2020年11月,由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组发布的《新文科建设宣言》就提出,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文科专业深入融合。
近年来,不少高校推出的一系列“文科 人工智能”项目,受到学生们的追捧,其中就包含“法律 人工智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
如何培养“法学 人工智能”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法治周末》记者就此专访了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人工智能法律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王燕玲。
《法治周末》:您从2016年起就开始进行法律ai创业,那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进行“法学 人工智能”产学研建设探索的?
王燕玲:2023年9月,我牵头整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计算机学院的研究力量,以研促学,以学助产,以产引研,依托广东省人工智能法律应用重点实验室,联合中山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全国多所著名高校的法学与计算机领域优秀人才,共同进行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在法学领域落地应用的相关研究。
理论方面,实验室成员在《法学》《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律适用》《清华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核心期刊及t-pami、t-nnls等人工智能领域sci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人工智能与刑法:挑战和回应》等多本人工智能法学交叉学科著作,积极探索“法学 人工智能”的交叉学科研究。
《法治周末》:您认为,我国人工智能法学建设的难点在哪?
王燕玲:对于人工智能法学专业化的研究和应用,我国是缺少人才培养的。人工智能一定是一项技术应用,不可能是纯理论上的研讨,因此,要从立法等各方面对此提出针对性意见,都需要建立在对行业产业及技术了解的基础上。
目前,虽然很多学校法学院已经开设了人工智能课程,甚至成立了人工智能法学院,但如果没有以司法实践为导向,那么,研究都是落后的。不知道司法实践是怎样,就不可能做出好的研究。
人工智能法学一定要以实践应用为导向,将人工智能技术与法学研究有效融合。这才是“法学 人工智能”交叉学科应该做的内容。
《法治周末》:不少高校法学院开设了人工智能课程,甚至成立人工智能法学院。目前,您有在教学中开设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吗?
王燕玲:在课程建设上,目前,我和实验室成员有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开设《法律实证研究课程》《人工智能与刑法研究方法及训练》《法律监督模型方法论及实训》《人工智能与精准量刑》《人工智能与刑事类案检索》等课程,每个课程32至48学时不等。
除纳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外,实验室还不定时围绕数字政府、数字检察、数字法院、数字企业、数字司法、数字律所开展专题系列讲座课程。
通过深入学习法律大模型技术的核心技术原理,掌握其在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应用,并具备构建和优化法律大模型的能力,学生将能够在民事、刑事、行政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法学 人工智能”研究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
《法治周末》:对于我国法学院校的人才培养,您认为应有哪些改变?
王燕玲:我国相关人才培养理念应该发生改变,从法律专业型人才向“法学 人工智能”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变革。以前以研究、研发与应用为基础,通过开设相关的课程,组织相关大赛,培养具有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和法律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固本培元新文科。
培养模式上,打破学科藩篱,促进文理融合、法学和计算机等学科融合,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紧密结合,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一方面,帮助法学研究从以传统学科为主导,向以社会问题为主导转变,从规范法学到实证法学转变,探索社会调查、大数据分析等实证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将过往平面的“分科教育”提升为立体的“分层教育”,完善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尽其才。
除了开设相关课程和讲座,还可以通过以赛促学等创新方式培育新法治人才。以“小包公·法律ai”与广东省法学会合作举办的“小包公杯”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为例,已连续举办5年,来自全国顶尖高校的累计近五千支队伍报名参赛。
责编:戴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