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调查官:“专业外援”破解知产审判难题
2026-01-23 15:47:5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律问题往往和技术问题交织在一起。技术问题的判断,不仅直接关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还可能决定判决结果。有的法官不具备理工科背景,如何准确快速地把握技术要点,查明技术事实,对他们来说是不小的挑战。技术调查官就可以在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充当法官的“翻译官”

视觉中国供图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对其进行司法保护的专业性与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创新活力的激发与市场秩序的维护。在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等技术密集型知识产权案件中,技术事实查明往往成为审判工作的关键瓶颈。
技术调查官制度就是在此背景下设立的。这一制度历经多年实践探索,通过让专业技术人才深度参与审判流程,为破解技术难题、提升审判质效提供了坚实支撑,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中的重要“技术引擎”。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技术调查官制度近十年的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十件典型案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瑞罡介绍:“自2015年10月该院技术调查室成立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累计选任技术调查官306人,参与4500余件技术类案件的事实查明,参加175件案件的保全勘验等工作,出具3000余份技术调查意见,占同期同类案件约16.13%,技术调查官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使一批关系国家科技进步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得以公正高效审理。”
法官的“技术外脑”与“术语翻译官”
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律问题往往和技术问题交织在一起。技术问题的判断,不仅直接关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还可能决定判决结果。
有的法官不具备理工科背景,如何准确快速地把握技术要点,查明技术事实,对他们来说是不小的挑战。技术调查官就可以在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充当法官的“翻译官”。
在上海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苏州某公司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行政纠纷案中,涉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元器件名称繁多、电路结构复杂,独创性认定涉及多个技术点的区别与关联、功能实现方式及其具体三维配置等,对法官理解技术方案提出挑战。此案的技术调查官依托专业知识,提出聚焦“整体比对”和“技术实质”的比对思路,将晶体管相互之间布局布线共同构成的特定区域三维配置、能够相对独立执行电子功能的独创点,作为整体比对对象;同时深入辨析元器件替换的技术实质,准确识别各元器件的分布、互联、信息流向关系以及组合效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专业法官会议主任、审判第三庭庭长张剑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该案中技术比对体现的分析方法和思路,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认定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也为复杂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如何发挥技术调查官合力提供了实践参考。”
如果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的技术难点在于结构复杂性,那么药品专利链接类案件的挑战则集中在专业壁垒与制度适配上。
某药物公司诉湖南某医药公司确认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案,就属于药品专利链接类案件,该案面临专业壁垒高、技术术语晦涩难懂、技术争议焦点难以确定的难题。技术调查官从药品具体制备过程出发,结合涉案专利无效程序中的修改过程,协助法官快速定位技术争议点,明确需要查明的技术事实范围,精准解读权利要求中的否定性限定,有效破解了事实查明难题。
在专业壁垒高、技术复杂的领域,技术调查官凭借专业知识成为法官的“技术外脑”与“术语翻译官”,为案件审理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技术调查官的工作和我的本职工作既有关联又有很大的区别。”王芳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信领域的技术调查官。
在她看来,通信领域的技术非常艰深晦涩,有一些专业的术语法官不太明白,“这个时候,我就是要尽量地用生活化的一些语言、用举例的方式,将技术实质向法官讲清楚”。
“双技术调查官”为审理交叉领域案件提供支持
近年来,技术调查官还通过与合议庭、专业陪审员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模式,推动技术事实查明更加高效、准确。
在某贸易公司、某电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某化学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中,涉案专利涉及白光led技术,第三人某化学会社开发出蓝光led后,研发人员曾获“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各国对该专利同族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的裁判结果不一,案件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该案通过“3名审判员、4名技术专业的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本领域技术调查官”合力的方式,查明疑难复杂技术事实。技术调查官通过“庭前梳理—庭前听证—庭审技术调查—再次梳理”四步法,在庭审中通过发问引导代理人及专家辅助人就争议焦点充分陈述。
张剑表示,这种多元协同模式让技术类案件的裁判结果既经得起法律检验,更经得起技术推敲与业界评价。
据了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会根据技术事实查明的不同需求,设置简单咨询、参与诉讼和一般咨询三种技术调查官的参与方式。同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涉及交叉学科的案件中,设置“双技术调查官”(一个案件两个技术调查官),实现技术事实查明的繁简分流和技术调查官资源的高效利用。
比如,在北京某科技公司诉北京某股份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中,由于涉及光纤接入和数据传输两个不同技术领域,单一技术调查官难以适配跨领域事实查明需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创新适用“双技术调查官”模式,让两位不同专业背景的技术调查官深度配合、优势互补,既查明了各领域专业事实,又实现了跨领域技术逻辑的贯通衔接,产生“1 1>2”的良好效应。
“新兴技术加速迭代,跨领域融合应用日益广泛。技术调查官往往仅专精于一个技术领域,难以适配跨领域、跨学科的技术事实查明需求。”张剑指出,“双技术调查官”为交叉领域技术类案件的高效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现场勘验破解发明专利侵权“技术黑箱”
据了解,在部分案件中,技术调查官不仅参与庭前技术梳理、庭审技术调查,还深度参与现场勘验、关联案件协同审理等环节,在助力纠纷化解、完善审判机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某株式会社诉某汽车公司、某汽车销售中心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技术调查官参与现场勘验,在现场勘验前明确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在勘验中协助合议庭推进汽车部件拆卸、组装及技术方案比对,凭借专业知识帮助合议庭深入理解涉案技术事实。
在此基础上,合议庭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张剑表示:“现场勘验是破解发明专利侵权‘技术黑箱’的一把利器,避免案件进行耗时长的技术鉴定,能够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与汽车领域勘验相比,涉生产设备的专利侵权案件勘验面临更多现实挑战,设备结构复杂,证据固定难度大,甚至存在勘验风险,这就需要技术调查官以更专业的准备和操作助力事实查明。
天津某公司诉航某公司、梁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涉及复杂生产设备,设备结构复杂、现场证据不易固定且勘验危险系数高。该案技术调查官提前准备勘验材料和辅助工具,全程指导关键部位的拍照、绘图、记录工作,基于专利权利要求逐一比对设备实物,清晰梳理并固定了被控侵权设备缺失的多项技术特征,为法官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进行侵权判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涉及同一专利的行政与民事关联案件中,技术事实认定的一致性直接关系裁判公信力,技术调查官的同步参与则成为保障“民行协同”审理机制有效运行的核心支撑。
在某科技公司、某电子科技公司与某技术公司、某大学专利民行协同审理案中,涉案“物质识别方法和设备”专利技术方案复杂,涉及高能双能射线、图像处理、物质分类曲线构建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事实查明难度较大。
针对基于同一专利的行政案件与侵权民事案件核心争议相同但易出现事实认定不一的问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建立关联案件协同审理机制,由技术调查官同时参与两案诉讼程序,在行政案件中就专利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比对提供专业意见,在民事案件中针对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比对进行深入分析。技术调查官同步参与两案诉讼程序,对“预先创建的分类曲线”等核心争议特征作出清晰、一致的技术阐释,为行政案件创造性判断和民事案件侵权判定提供了统一的事实基础。
“当前,针对同一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行政案件与侵权民事案件往往分别审理,易导致审理周期冗长、技术事实认定不一甚至裁判结果相冲突。”张剑表示,技术调查官的深度参与有效贯通了行政确权与民事侵权程序的技术事实查明环节,避免“一事两判”,提升了复杂技术类关联案件的审理质效和裁判公信力。
责编:肖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