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后的“疯狂”
2026-01-29 16:35:4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记者 答笛
□陈钦 王霞
湖北恩施一男子王酩风(化名)深夜“买醉”后并未回家,而是做出了一连串荒唐行为——他先偷偷开走他人的车辆,途中又试图抢夺另一辆车,抢夺时自己的手机不慎掉落现场被民警拾到。为寻回手机,王酩风竟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最终被民警抓获归案。
1月26日,《法治周末》记者从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王酩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他还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2025年7月31日凌晨,王酩风喝得醉醺醺,东倒西歪地走到其租住地附近。经过一家宾馆时,他见前台无人,便上前翻找,并拿走了一把车钥匙。拿着钥匙,他找到停在宾馆门前的一辆轻型货车,开着货车漫无目的地上路行驶。
在酒精驱使下,王酩风的行为进一步升级。他驾车来到一个停车场时,看见市民何某刚停好车,竟上前抓住何某的衣领,索要其车钥匙,由于对方奋力反抗,王酩风的手机不慎掉落在地。索要钥匙无果,他将何某推倒,慌忙驾车逃离。
何某惊魂未定,立即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王酩风遗落的手机。不久,手机响起,原来是王酩风发现手机不见后,借用出租车司机的电话拨了回来。民警顺水推舟,约其在医院门口见面,如约出现的王酩风被当场控制。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22.7毫克/100毫升。2025年11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恩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审查后发现,王酩风在本次案发前一个月内,就曾因酒后驾车被行政处罚过。”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王酩风曾在201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他还因殴打他人,于2019年3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短短一个月内,一次酒驾,一次醉驾,还有偷开他人机动车、恣意索取他人物品的举动,性质十分恶劣。”承办检察官认为,王酩风有暴力犯罪前科,且两年内因酒驾被行政处罚,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依法应从重处罚。
2025年8月1日,针对该案中的违法行为,恩施市公安局依法对王酩风作出行政处罚:因偷开他人机动车,对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因寻衅滋事,对其行政拘留10日。
2025年12月4日,恩施市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王酩风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前述判决。
“从抢劫罪到连续酒后驾车,法律的红线被他反复突破。”承办检察官强调说,法律对于有犯罪前科并再次以身试法者,绝不会手软。
责编:戴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