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特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6-08-13 10:24:2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当前我国特种设备总量已突破2000万台,设备品类繁多、分布广泛、风险偏高的特征愈发突出,传统“保姆式”监管模式已然难以为继。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特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成为亟待破解的时代课题

□刘欢 尹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法定的安全技术关口,更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关键环节。
当前我国特种设备总量已突破2000万台,设备品类繁多、分布广泛、风险偏高的特征愈发突出,传统“保姆式”监管模式已然难以为继。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特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成为亟待破解的时代课题。
将特检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特种设备安全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属于典型的公共安全领域,其治理工作必须锚定法治轨道。特检机构作为法定检验主体,检验行为本质是行使公权力的技术服务,具备鲜明的法定性、强制性与公益性。将特检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既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行业公信力的现实举措。
从制度功能来看,法治在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中承担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核心作用。当下特种设备技术迭代提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安全风险呈现隐蔽化、变异化、跨域化特点。运动式治理虽可形成阶段性整治成效,却无法根治深层问题。法治能够将治理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将政策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构建起长期稳定、普遍适用、可监可督的治理体系。
近年来,各地特检机构践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履职准则,通过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检验检测流程、严控人员资质管理,推动检验工作从“经验研判”向“依法施检”转变。这一转变既提升了检验工作质效,更为特种设备安全筑牢法治“防火墙”。
从价值取向来看,法治化深度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种设备领域,法治建设的核心目标,就是构建安全稳定、安心可靠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鲜明的人民立场,让法治化不仅是治理方式的优选,更是民生价值的生动彰显。
良法善治激活特检内生动力
推进法治化建设,核心是以科学立法、规范施政破解特检行业体制机制壁垒,把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治理效能。
人才建设层面,需健全检验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与权益保障机制,破除“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行业积弊。可探索推行“首席检验师”制度,畅通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通道,依托规范化人才评价、法治化薪酬分配体系,让技术骨干有荣誉、有待遇、有奔头。当前特检行业人才流失率居高不下,核心症结在于职业尊荣感不足、法治保障缺位。缺乏法治化的人才保障体系,便难以稳固专业化的技术队伍。
科研激励层面,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以制度明晰科研团队权益归属,赋予科研工作更大自主空间。标准是法治的技术载体,掌握标准制定主动权,方能把握行业法治话语权。可鼓励特检机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平台,推动检验标准从“跟跑对标”向“领跑引领”跨越。依托明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让科研人员潜心钻研、放心转化,以科技硬实力夯实制度软实力。
考核导向层面,需构建适配行业特性的制度化考核体系,将检验质量、风险防控、服务效能列为核心考核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当检验机构同时承担隐患排查与创收任务,法治底线就易让位于经济效益。斩断此类利益纠葛,必须依靠刚性制度约束,而非依赖主观自觉,杜绝“检不了、检不准、检不出”的形式主义问题,以科学考核导向倒逼检验责任落地落细。
多元共治织密特种设备安全网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范式。特种设备安全治理绝非特检机构的“单打独斗”,需依托制度规范的引领保障作用,构建企业主责、政府监管、技术支撑、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实现从“单一管理”向“系统治理”的转型升级。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并非道德倡议,而是法定强制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安全负主体责任。需通过信用监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化手段,倒逼企业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主动转变。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弄虚作假规避检验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彰显制度刚性。
健全协同共治机制。行政监管是安全治理“第一道防线”,司法救济是权益保障“最后一道屏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吹哨人”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共享治理成果。探索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公益诉讼制度,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构建“行政监管 司法保障”的双重防护体系。
强化专业技术支撑。必须恪守“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法治准则,明确特检机构法定检验主体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杜绝行政干预干扰检验结论。完善检验责任追溯机制,推行检验质量终身负责制,以制度化责任体系保障检验结论客观、公正、权威。终身负责制并非严苛约束,而是对生命的敬畏、对法治的坚守,让检验工作真正成为守护安全的制度利器。
(作者单位: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责编:肖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