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化治理:法治文化构建的新范式
2026-02-06 10:38:0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未来的媒介化治理,需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下,在法治宣传教育搭建的框架下,在法治文化氛围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合新技术、拓展新场景、培育新生态

■《媒介化治理研究:沟通方式、互动过程与效果评价》
作者:许可
出版社: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
□曹素贞
在当今深度媒介化的社会,媒介已不再是简单的信息传递工具,而是成为法治文化构建的重要载体和治理平台。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许可所著的《媒介化治理研究:沟通方式、互动过程与效果评价》(以下简称《媒介化治理研究》)一书,恰逢其时地为我们提供了理解这一现象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本书不仅系统阐述了媒介化治理的理论基础,更通过丰富案例揭示了媒介实践如何多元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
搭建媒介化治理的综合框架
本书以“善治”为理论框架,以治理理论与媒介化理论的交叉作为基本脉络,深刻阐释了党和国家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法律规制等不同侧面均逐渐由媒介嵌入作为协同治理主体,传媒功能也伴随媒介协同参与逐渐延伸到党和国家的治理结构之中。在应用层面,本书突破传统治理结构的主体、过程和客体逻辑,拓展为“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客体—治理过程—治理效果”的综合体系框架。在这个具体框架中,作者通过提升公民法治意识为目标之一,其核心在于使公民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增强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与责任意识,而媒介化治理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法治传播体系建设从政策驱动型向法律规制型转变,这也为媒介化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阐释媒介化治理实践路径
“国家—社会”的关系框架是一个涉及领域广泛但具有持久研究价值的课题,作者尝试将法律规制、媒介参与、公众协同、社会互动等融入其中,在研究中既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契合法治宣传教育,又聚焦社会问题解决,再探索媒介变革路径。
在探讨媒介化治理的法理性与合理性的基础上,本书创新性地提出了“媒介化整合”“媒介化关系”“媒介化沟通”等概念,充分阐释了媒介化治理的本质——媒介逻辑与政治逻辑、法治逻辑的互动建构。
本书立足新闻传播学核心视角,虽然并未直接提出具体法律规范,但以电视问政节目作为剖析对象,在充分解构电视文本的过程中多方位阐释了不同问题所对应的法律文本,将法律规范内嵌到节目呈现中,将法律条款转化为解决问题的依据,媒介由此成为连接法律系统与社会生活的转译中介。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媒介化治理助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的新方式。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媒介不仅传播法律知识,更通过社会治理案例的全方位阐释,建构“情理法”的媒介议程与叙事模式,使公民在情感共鸣中自然内化规则意识。
媒介化治理评价体系
在面对多元社会主体时,媒介能够在法治规范的引领下,缓解社会矛盾、化解利益冲突,从公共利益这一契合点出发,通过报道、服务与沟通,协调多元主体以达成社会共识,推动社会问题解决。本书提出以“达成共识”和“协同行动”作为评价媒介化治理的基本维度,并搭建了政治主体行动、政府协同行为、法律制度规范、法律实施过程、媒体持续报道、媒体协同行动、公众问题场域、公众主动参与8个一级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的建构实现了“政府—法律—媒介—公众”的互动闭环,涵盖了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客体、治理过程等多个维度,不仅使媒介化治理从理论探讨走向实践操作,更为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效评价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关注法治知识的传播广度,更注重法治信仰的培育深度。
《媒介化治理研究》一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其理论建构的完整性,更在于其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指导意义。随着社会深度媒介化进程的加速,媒介化治理将成为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推动力。未来的媒介化治理,需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下,在法治宣传教育搭建的框架下,在法治文化氛围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合新技术、拓展新场景、培育新生态。通过构建“需求识别—内容适配—效果反馈”的精准普法闭环,推动法治传播从“人找知识”向“服务找人”转变;通过强化情感传播路径,以真实案例激发民众“法感情”;通过法治文化数字化战略,实现法治文化资源从实体存续向数字孪生的跃升。
本书的出版,标志着我们对媒介与治理关系的理解进入新阶段,不仅为媒介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更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新范式。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媒介化治理将迎来更多的创新可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法治动力。可以预见,本书提出的媒介化沟通、媒介化互动以及媒介化整合,代表着媒介将成为法治与治理的融合平台,未来的法治文化培育也将获得更加广阔的舞台。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责编: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