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服务的机遇与挑战
2025-07-10 16:11:3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记者 武占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分别于2025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施行。在此大背景下,如何学习贯彻新法、扩大矿业律师队伍、助力矿业法治建设、提升矿业法治服务水平、建设矿业服务一体化创新产业园区?在7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暨京师(全国)矿产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多位专家、律师对此发表了各自看法。
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自然资源分会会长、原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在致辞时表示,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矿业大国,正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矿业与能源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国际矿业竞争格局深刻变化,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矿业能源方面投资的法律风险、矿权交易的合规管理等问题日益复杂。关凤峻认为,矿产资源与能源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石,是支撑国家战略发展的基础,矿业和能源产业是核心产业,新能源法和新矿产资源法今年相继实施,为矿产能源领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面对新法,矿业律师需突破传统服务模式,构建‘法律 政策 技术’的复合能力。”中国地质学会副理事长、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司原副司长朱振芳,以《新矿法实施背景下矿业律师团队的机遇与使命》为主题发言。他认为,新矿产资源法以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为核心,构建了多个制度体系,即:矿业权取得市场化、矿业权管理实行“两证化”、生态修复责任强化、矿业用地保障明确化、资源安全战略法制化。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副会长岳晓武有着类似的思考,他的演讲题目是《新矿法下矿业律师的思考与应对》。在他看来,修订后的矿产资源法有很多新的突破、变革,给矿业律师带来了很多机遇与挑战。岳晓武还深入分析了新矿法实施后矿业权取得、两权分离、探转采直通车、收益体系、矿业用地、生态修复等制度、政策和实务重构后所面临的变革、挑战与应对措施。他认为矿业律师应当抓住时机,认真学习思考,成为“懂矿业通法律知市场善协同”的复合型专业人士。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栾政明重点分析了这次矿产资源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以及在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这次矿产资源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全面推进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将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相分离、实行探矿采矿“直通车”制度、注重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矿业用地作出专门规定、建立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明确矿产资源督察的法律地位、完善矿产资源压覆管理等。栾政明建议说,所有矿业法治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为新矿法及其配套政策的完善而努力。
在京师(全国)矿产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被聘为该专业委员会主任。曹旭升表示,新成立的专业委员会将在矿产能源法律制度重构的大背景下,团结矿业法治人,提升矿业法治服务水平,努力建设矿业服务一体化创新产业园区。
责编: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