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的法治政府理论思考与建设图景
读《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026-03-12 09:45:5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有战略方针和总体目标远远不够,必须有深刻的理论作为指引

■《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主编:莫于川 郑宁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视觉中国供图
□农武东
当前,我国正处于法治建设由“粗放式、重数量”向“精细化、重质量”迈进的历史转折期。伴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圆满收官,如何在总结既往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的宏伟蓝图,进而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成为摆在理论界与实务界面前的共同时代课题。
在此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中国传媒大学教授郑宁带领团队撰写、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一书恰逢其时。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在本书序言中所给出的高度评价:“该书具备开阔的学术视野,运用科学方法回应行政法治现实。”本书不仅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大法治决策的深刻学理回应,也为我们在改革攻坚阶段深入推进良法善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系统、务实且具有前瞻性的知识支撑。
如何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行政是最根本的命题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有战略方针和总体目标远远不够,必须有深刻的理论作为指引。作者在书中敏锐且透彻地剖析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深层逻辑。书中提出的一组数据发人深省: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由行政机关作为主要实施主体的占80%以上;在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各类机关中,行政机关数量占80%以上。
这两个“80%”极其直观地揭示了为什么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方针中“投入产出较高”且“政治风险可控”的关键举措。行政机关掌控社会资源最多、与民众接触最广泛直接,其法治化水平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切身信仰与认同。
这种理论清醒,使得全书没有脱离中国大地空谈法治,“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立足中国实际、回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治全景图。本书指出,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如何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行政是最根本的命题”,这也为后续探讨各项体制机制改革锚定了政治方向。
多维视域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图景
纵观全书,其篇章结构严谨,完整覆盖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全生命周期。其中,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论述尤为引人瞩目,展现了作者团队对法治政府建设前沿问题的深刻洞察:
其一,引入“行政过程论”,重塑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本书第三章突破了传统的静态行政法学视角,从行政过程的最初阶段着手,对行政决策进行了类型化分析。针对实践中仍存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系统论证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机制在防范决策风险、提升政府公信力中的刚性约束作用。
其二,回应“风险社会”挑战,将应急法治纳入核心框架。
有别于传统的法治政府论著,本书第五章单列“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这是对近年来非常态公共事件的深刻回应。作者围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升依法处置能力等问题进行系统论述,并强调引导和规范基层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治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的应急治理格局,体现了现代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思维。
其三,锚定“数字时代”,前瞻数字法治政府的科技保障。
第八章围绕“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展开论述,敏锐把握了数字化转型对政府治理方式带来的深刻变革。作者指出,信息化平台建设与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已不再只是简单的技术工具,而正逐渐成为重塑政府治理流程和运行机制的重要支撑。通过对数据共享机制、“互联网 监管执法”等内容的系统分析,本书为打破“数据孤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提供了具有前瞻性的思路和路径。
对“后2025”法治政府建设的启示与建策
法治政府建设是目标和手段的统一体。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已完成历史使命、新一轮建设蓝图正待绘就的当下,结合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于即将开启的“后2025”法治政府建设,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与建言:
第一,系统谋划新一轮顶层设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从“立柱架梁”迈向“高质量发展”。
经过多年持续推进,我国依法行政的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未来一个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应从制度搭建阶段逐步转向质量提升阶段,更加注重制度运行的实效性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新一轮规划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那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难题,例如基层法治力量薄弱、地方保护主义隐蔽化、隐性权力寻租等。通过更加清晰的路线设计、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安排和更加多元化的实施手段,用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动依法行政从“有法可依”全面迈向“良法善治”。
第二,统筹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贯通协同,构建集成高效的行政权力制约网络。
在新的发展阶段,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突破单一监督主体的局限,构建协同联动的“一体化监督”格局。推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系统化、协同化的监督体系。在制度层面,应积极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和线索移送机制,减少监督盲区和重复监督,降低制度运行成本。通过构建严密高效的权力监督网络,使行政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规范运行,真正实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规范化、透明化。
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刚柔并济”重塑新时代新阶段执法生态。
行政执法处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感受。未来改革既要强化执法刚性,也要提升执法温度。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如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应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同时,应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更多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方式,推动执法方式更加规范文明。针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还应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下移,持续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与法治素养。
第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随着社会结构与利益格局的不断变化,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趋势。新阶段的法治政府建设应更加突出“预防在先、调解优先”的治理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强化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深入实施,应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提升复议程序的专业化和公信力,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行政行为。这既是化解官民矛盾的重要制度路径,也是推动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协同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五,以数字化转型激活法治政府建设新动能,推动科技保障与依法行政深度融合。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深刻重塑政府治理方式。未来法治政府建设,应更加重视数字化的制度价值,将数字技术作为推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点。要以法治思维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打破长期存在的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构建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体系。同时,应对算法行政、自动化决策、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治理方式加强规范与监管,确保新技术应用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之上。通过科技赋能,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六,坚持“开门建法治”,充分发挥社会评估与公众参与的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的最终评价标准,在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评估机制,将社会评价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体系。可以探索建立常态化的独立第三方评估制度,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公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客观反映政府依法行政的实际效果。同时,应将评估结果与政府绩效考核、干部评价体系相衔接,形成更加科学的治理反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社会参与和监督,使法治政府建设更加贴近民意、回应关切,确保依法治国各项部署真正落地见效。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系统工程。《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以宏阔的制度视野与扎实的制度分析,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脉络与实践进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当前行政法治领域的重要问题作出了具有现实针对性的回应。书中所呈现的理论思考与制度经验,对于深化行政法治理念、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当前,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也正处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需要更加注重制度体系的整体协同,更加注重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也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
责编: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