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阳寻踪:一条绵延千年的法脉-koko官网下载

koko官网下载  > 法治文化

历阳寻踪:一条绵延千年的法脉

2026-04-23 15:08:0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礼法之乡

图为安徽和县的刘禹锡雕塑。

漫步古街,《陋室铭》名句随处可见。青砖墙上镌刻“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路灯标牌印着“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商铺楹联化用其诗句,文化小品以其故事为主题。千年之前的法治精神与人格操守,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浸润着今日的街巷市井。刘禹锡的清廉吏治、包拯的刚正执法、镇淮楼上历代循吏的奉法守正,共同构成一条绵延千年的法脉



□倪曼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古名历阳,因北枕历山、南襟历水而得名。

南北朝时期,北齐与南梁在此会盟缔结合约,取“二国协和”之意,定名和州。

这座临江古邑,既是兵家必争的江淮重镇,更是礼法文化浸润千年的人文之乡。

唐长庆四年,一代诗豪、兼具法者风骨的刘禹锡贬任和州刺史,在此写下千古名篇《陋室铭》,更将其一生秉持的法治理念、民本思想付诸实践。

此后,北宋包拯又以和州监税官之职,在此初践法治、清廉立身。镇淮楼和旧衙署等历史遗存,至今仍见证着和州深厚的礼法传统。

陋室寻踪:

斗室藏天地,法心映铭文

从和县县城前往历阳古镇的交通十分便捷。自县政府一带乘坐4路公交车,十余分钟即可抵达。车沿主城区道路向北而行,沿途梧桐成荫,新楼与旧宅错落,很快便能看见掩映在绿树之中的陋室公园。

公园依地势而建,占地五十余亩,门墙上“陋室公园”四字古朴厚重。步入园内,草木葱茏,曲径通幽,江山一览亭、履仙桥、龙池等景点点缀其间。园内建筑皆为青砖小瓦、白墙素壁,三幢九间屋舍呈品字形排布,简朴到了极致。阶前青苔漫生,院内修竹疏朗,草木青翠入帘,清风穿庭而过,静谧悠然。

这座陋室,并非刘禹锡初到和州时的居所,而是一段特殊境遇的见证。当时和州知县见刘禹锡被贬而来,刻意刁难,三次迫其迁居,且居所一次比一次狭小简陋。然而,刘禹锡对此淡然处之,索性在官署旁择地自建小屋,题名“陋室”,并挥笔写下《陋室铭》。

《陋室铭》全文仅八十一字,却意蕴丰富。“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表面写居室简陋,实则彰显为官以德为本、执法以正为纲的信念。在他心中,官署不必宏丽,律法必须公正;生活不必奢华,品行必须高洁。“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意在强调为政者当亲近贤良、远离奸佞;“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说明他追求的是清明公平、社会安定,不被繁苛扰民之政、贪渎枉法之事拖累。

刘禹锡早年师从《通典》作者杜佑,精研历代典章制度与律法沿革。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他逐步形成系统而深刻的法治理念,明确提出“人之道在法制”,认为人世间的秩序、公正、安定,皆依靠法律维系,法律是天下公器,非一人私器。他主张法令统一、赏罚分明、宽严得当,反对法纪松弛、官吏擅断,更反对权贵凌驾于法律之上。同时,刘禹锡提出“民足则怀安,安则畏法”的民本法律观,认为法律的根基在民生,百姓衣食足、生活安,才会自觉遵守法度。

这种以民为本、以法为纲、德法相辅的思想,在中唐士大夫中极为难得,也为和州此后绵延千年的礼法文化埋下了一颗重要种子。

历阳履迹:

江堤留政迹,法度安黎民

走出陋室公园,沿青石板路向南,便进入历阳古镇腹地。镇上古街蜿蜒,旧宅连片,刘禹锡在和州的施政足迹,就散落在这条古街及周边的江堤、渡口、州衙旧址之间。而不远处巍然矗立的镇淮楼,与西侧的旧衙署遥相呼应。

刘禹锡抵达和州的第一站便是长江北岸的横江浦渡口。他从江南渡江而来,登岸之时,所见并非繁华市井,而是连年水旱之后的凋敝景象。灾情严重,百姓流离,官吏或懈怠或贪腐,地方秩序混乱。作为一州最高行政长官,他同时执掌民政、财政与司法大权,上任之初便面临严峻考验。他没有先入官署,而是沿江巡视,察访民情,将百姓疾苦一一记于心间,在这个过程中,整顿法度、安抚民生的施政思路悄然成型。

刘禹锡深知,灾后治理,首在明法、安民、止奸。一方面,他迅速整肃吏治,严明法纪,对趁灾牟利、欺压百姓、贪赃枉法的官吏与豪强,坚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对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偷盗劫掠者,一律按律查办,以法震慑奸邪,迅速恢复地方治安。另一方面,他又坚持宽刑省罚,体恤民情,对因饥荒而不得已犯错的贫苦百姓,多以教化、安抚为主,不轻易动用重刑,真正做到宽猛迭用,法理与情理兼顾。

为从根本上安定民生,刘禹锡亲自主持兴修水利,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沙口堰(当利浦)工程。他亲自踏勘地形,发动民众疏浚河道、筑堤防洪,既防江水泛滥,又利灌溉农田。

这一工程不仅是水利设施,更是其治理理念的体现:以公共工程保障民生,以稳定秩序夯实法治基础。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矛盾自然减少,司法压力随之缓解,地方治理渐入正轨。

当年的沙口堰历经千年修缮,至今仍在发挥作用,成为刘禹锡在和州留下的重要实物遗迹。

在州衙之内,刘禹锡更是以法为纲,勤于政务。其办公旧址就在今陋室公园与镇淮古街之间,虽原建筑不存,但遗址基址尚可寻觅。他在此撰写《和州刺史厅壁记》,系统梳理历阳历史沿革、行政规制与司法传统,明确提出地方长官应当奉法守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将律法置于个人好恶之上。他还在州衙旁的水心亭等处,与僚属议事断案,接待乡贤耆老,听取民间诉求,力求狱讼公平、裁决公允。

面对严重旱灾,刘禹锡不顾个人仕途风险,毅然上奏《和州谢上表》,请求朝廷减免赋税、开仓放粮。在他看来,朝廷法令必须顺应民情,若法度脱离民生,便失去正当性。这种敢于为民请命、以法护民的担当,正是其法律思想中最动人的部分。

他在《历阳书事七十四韵》中写下“比屋茕嫠辈,连年水旱并。遐思常后己,下令必先庚”,真切展现出一位法者先忧百姓、后念自身的情怀。

在和州两年,他以法治吏,以法安民,以法理政,使历经灾荒的古邑重现秩序。

古街融魂:

文心传千古,法韵润和州

从州衙旧址继续向南,便进入镇淮古街核心段。这条长约两公里的古街,北接陋室,南连镇淮楼,文庙、牌坊、旧宅依次排布,既是历阳千年商贸之轴,更是和县礼法文化长廊。

沿古街向南步行数百步,气势雄伟的镇淮楼便赫然在目。此地在唐代已是和州重要的谯楼与行政地标。晨钟暮鼓不仅用于报时,更象征着法度运行、秩序井然。楼基高耸,拱门贯通南北,登楼可俯瞰全城,这里既是军事瞭望之所,也是司法公开、彰显权威之地。无数知州、知府在此登楼理事、宣法断案,镌刻下一代又一代循吏的法治初心:唐代刘禹锡在此布政恤民,开启和州廉明吏治先河;北宋年间,傅尧俞、范纯仁、刘挚先后任职和州,皆于镇淮楼处理州政、裁决讼狱;南宋建炎年间,进士赵霖率兵收复被金兵攻破的和州,授和州镇抚使兼知州,于镇淮楼谯楼旧址整军理讼、安抚流亡,抗金保民,重整地方司法秩序。

明代以降,镇淮楼历经多次重修,更是成为地方司法清明的具象载体。明初李相谪知和州,在楼内兴利除弊、执法平允,爱民如子;明永乐年间,监察御史出身的康庆出知和州,刚明善断,锄强扶弱,清理多年积案;明弘治年间,林长繁任和州知州,谳狱明允,惜财爱民,断狱从无冤屈;明正德年间顾珀莅任,宽严相济,简词讼、轻徭役,决狱如神,荒年赈济保全百姓;明嘉靖年间,知州张思忠更是吏事精明,在镇淮楼处理政务,做到庭无留讼、案无积压,深得吏民敬畏。

清代乾隆、道光年间,徐元、李煜相继任知州,修缮镇淮楼,二人皆廉明善政,平讼理赋、整饬吏治;光绪十七年,知州罗锡畴大规模扩建镇淮楼,奠定如今楼宇主体,任内清丈土地、均平赋税、严惩贪吏、清理积案,司法严明不徇私情,楼内砖刻至今仍留其督造印记。

除了前面那些闪亮的名字,此地还见证了另一位知名法律人初入仕途的清廉初心。

据史料记载,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29岁的包拯登进士第,初授建昌县知县,因父母年高不欲远游,他恳切辞官,改任和州监税,以大理评事之职执掌和州商税、榷场管理及财税类纠纷裁决。和州地处江淮要津,商贸繁盛,年商税额居安徽前列,税吏多有陋规,极易滋生侵渔、苛扰商贾之事。包拯到任后,严守宋代《商税则例》,亲核赋税簿籍,严惩隐没税钱、巧立名目盘剥商户的吏员,同时公开税则,杜绝请托私谒,对小本商贩宽和平允,对偷税走私与官商勾结则严加清查。遇有商事争讼,他皆据契券、依法条、平心裁断,不偏不倚,使得商贾安定,税课有序。

因父母仍不愿离乡,包拯在任不足两载,便毅然解官归养,以孝廉立身。和州虽无包拯断奇案的传说,却是其清廉自律、依法理财、秉公执法品格的首次完整实践,与刘禹锡在和州所守的法心、德操前后辉映。

漫步古街,《陋室铭》名句随处可见。青砖墙上镌刻“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路灯标牌印着“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商铺楹联化用其诗句,文化小品以其故事为主题。千年之前的法治精神与人格操守,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浸润着今日的街巷市井。刘禹锡的清廉吏治、包拯的刚正执法、镇淮楼上历代循吏的奉法守正,共同构成一条绵延千年的法脉。

今日再游和县,从县城到古镇,从公园到古街,目之所及,皆是历史回响;心之所感,尽是法韵文香。很明显,刘禹锡、包拯等人并不是一个个遥远的名字,而是活在历阳山水间、镇淮古街上的文化符号。陋室不陋,因为法心常驻;和州有名,皆因清风长存。

责编:肖莎

——法治周末
联系koko官网下载
koko官网下载的版权所有 koko官网下载 copyrights © 2014- www.legalweekly.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周末》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