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新房,“老房子”也将变成“好房子”
2025-06-26 09:15:3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肖莎
“要扎实有力推进‘好房子’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好房子”建设进行了更进一步的安排和筹划。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盛松成曾撰文称:“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40平方米,住房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市场会以改善性需求为主,要是还走‘规模为王、重量不重质’的老路,将会被市场淘汰。”
在这样的基本背景下,“好房子”3个字,在最近两年的各种场合被频繁提及,并于2025年首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好房子”进行了这样表述: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随之而来的是,3月底,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发布,5月1日,《规范》正式施行。
《规范》对房屋建设提出更高的底线要求,“好房子”的样子逐步清晰。比如,《规范》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高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这些都对应解决了人民群众对于层高较矮、电梯无信号、房屋隔音差等问题的诟病。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要求扎实推进“好房子”建设,有何背景和意义?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曾谈到,“好房子”的要求在实践落地中有些走歪,比如,在有些地方成了贵房子、大房子,有的项目变相偷面积,对二手房市场等造成冲击。同时,以《规范》为代表的好房子底线标准落地,需要加大力度推动标准落到实处。
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也明确表示,建“好房子”不等同于建“大房子”“贵房子”,而是要通过好的设计、好的施工、好的材料、好的服务等,解决居住中的痛点问题,全面提升住房品质。不同地区、不同面积、不同价位的住房,都应有各自符合“好房子”的标准,满足多样化的居住需求。
应看到的是,关于“好房子”,国家一直强调,不仅商品房要建设“好房子”,保障房、老房子也要变成“好房子”。早在2024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现场会时就提到,“好房子”建设方面,要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标准,做好户型设计、配套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好房子”,让群众能够住得健康,用得安全方便。今年5月20日,国新办就《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在会上表示,要加强既有建筑的改造利用,努力把老房子、旧房子改造成好房子,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把“好房子”纳入城市更新机制,这就意味着存量房领域建设成“好房子”的要求更进一步强化。当新房、存量房、保障房都要建成“好房子”,单一的政策或者支持就远远不够了。毕竟,各个环节需要关注的重点不同,比如,新房领域需要关注的是如何更好地落实《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实地的督查检查,保障《新规》落地不走样;要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好房子”需要的资金体量则是巨大的,不同老旧小区的痛点各异,需要的设计方案复杂,如何做好规划升级、资金补给、配套提升,较为重要。
因此就如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好房子”建设过程中需要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面积、不同价位、不同类型的房子,做好相应的政策配套支持,如此,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普遍地从“有房住”到“住好房”。
责编:戴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