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整治方案对资本市场的警示意义
2026-05-28 13:31:5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e法周见
本次整治以“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为整治目标,立足我国现行金融法律框架,构建了多部门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法治化治理格局,是健全跨境金融监管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监管的重要实践
《法治周末》记者 仇飞
近日,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证监会依法对老虎证券、富途控股、长桥证券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本次整治以“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为整治目标,立足我国现行金融法律框架,构建了多部门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法治化治理格局,是健全跨境金融监管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监管的重要实践。
长期以来,部分境外券商借助互联网平台突破监管边界,未经我国证券监管部门许可,违规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开户、交易、资金划转等服务,规避牌照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外汇管制、反洗钱等法定监管要求,违背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违法属性。
《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对象包括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招揽境内投资者的境内非法中介、在境内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等。对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依法予以取缔,对相关主体违反外汇管理、反洗钱、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而对头部跨境券商从严查处、拟全额追缴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严格落实《整治方案》执法要求的直接体现。此举破除境外机构“境外注册、境内牟利、监管套利”的侥幸心理,强化法律刚性约束,再度明确境外机构在我国境内开展金融业务必须恪守属地监管规则、接受国内法律约束。
从行业与市场维度来看,专项整治直击行业顽疾,兼顾风险防控、公平竞争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推动市场生态正本清源。随着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升级,跨境投资意愿持续提升,非法跨境证券活动随之野蛮生长,引发多重市场风险:一是资金跨境流动不合规,扰乱国家外汇管理秩序,加剧跨境资本无序流动隐患;二是境外机构不受国内监管约束,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到位,普通投资者极易遭受投资损失且维权渠道缺失;三是非法机构依托监管套利抢占市场空间,挤压境内合规持牌机构生存环境,破坏证券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四是个人信息跨境泄露、洗钱等衍生风险突出,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整治方案》坚持严厉整治与稳妥处置并重,在清理非法经营主体、切断违规宣传引流渠道、规范跨境资金流动的同时,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存量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监管力度与治理温度有机统一。通过压缩监管套利空间,引导境内证券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优化行业竞争生态。同时,方案强化投资者教育引导,厘清合法跨境投资渠道,提升公众风险识别能力,从需求端遏制非法业务滋生蔓延。
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以制度合规、风险可控为前提。此次八部门联合整治,以综合治理净化市场环境,既守住国家金融安全底线,也为资本市场开放行稳致远保驾护航。相信通过两年的集中整治,跨境证券期货基金行业将加速实现合规化、规范化转型,推动资本市场在安全前提下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开放发展。
责编:王京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