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提升价格治理法治化水平
2025-07-31 14:06:0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法眼财经
□张智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已于7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正草案共10条,主要涉及完善政府定价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健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三方面内容。(7月25日《工人日报》)
价格治理是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需要法律保障及时跟进。时隔二十六载,我国价格法迎来首次重大修订,不仅是对一部基础性经济法律的重要更新,也是面对数字浪潮席卷、市场形态剧变,为优化价格治理法治根基迈出的关键一步,标志着我国价格治理法治化水平跃上了新台阶。
价格机制是市场资源配置的灵魂,其健康运行离不开法治的坚实堤坝。现行价格法自1998年实施以来,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物价合理运行、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市场已非昨日之景——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数据要素市场等新形态风起云涌,价格形成机制变得更为复杂多元,算法驱动下的“大数据杀熟”、隐蔽价格歧视等新型不正当价格行为逐渐增多,一些行业低价无序竞争问题凸显。这些问题的治理牵一发动全身,传统法律已难以适应治理的新要求,更需要与时俱进在立法层面作出统筹安排。
法律不仅是规范,更是保障。构建市场有效、政府有为、监管有力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亟需良法护航。此番修正草案紧扣三大核心,精准补足治理短板,直击现实痛点。一方面,修正草案着力完善政府定价机制,进一步厘清定价范围与程序,推动构建科学定价引导机制,必能助力“看得见的手”与市场效率实现有机平衡,确保价格调控精准有效。
另一方面,修正草案直面新经济带来的治理挑战,重点明晰了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针对“大数据杀熟”、虚假打折等新型价格欺诈,修正草案力求为执法提供更锐利的法律武器。如此与时俱进完善认定标准,更有助于精准填平披着“创新”外衣的“价格陷阱”,让消费者在纷繁的促销中重获清晰判断的基准。
值得充分肯定的是,修正草案显著健全了价格违法责任体系,剑指部分领域违法成本过低、执法威慑不足的顽疾。例如,电商平台虚构原价等“划线价”乱象屡禁不止,根源之一便是处罚力度与违法所得失衡。修正草案对此强化法律“刚牙利齿”威慑,就是要让违法者真正感到“肉痛”,从而在全社会筑牢对价格规则的敬畏之心。
法治是价格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此次修法,正是从制度层面推动治理模式深刻转型:从被动处罚转向主动预防,从事后惩戒转向事中监管,从刚性管制转向刚柔并济。当价格法条与数字脉搏同频共振,当法律利剑精准斩向新型乱象,当消费者维权之路更加清晰顺畅,价格的信号功能方能重焕生机,资源配置效率方能真正优化。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此次价格法修订,不仅是对价格治理法治堤坝的加固,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写照。期待修正后的价格法能成为一部契合时代脉搏、彰显公平正义的良法,为瞬息万变的市场交易保驾护航,让每笔交易都经得起法的检验,让每个价格信号都清晰传递市场健康运行的强音,有力推动我国价格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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