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察蓝”遇上“社工蓝”
仁怀市检察院推动“法治 心理”融合教育创新纪实
2026-06-02 17:11:1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周萍萍 兰婕
“如果有人碰了你不想被碰的地方,或者在网上让你发不想发的照片,可以拨打12309,转未检”。近日,贵州省仁怀市第八中学的法治课上,该校法治副校长对台下的学生这样说。这堂课与以往法治课不同之处在于,这次讲台上站着两个人:该校法治副校长即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以及受邀而来的专业社工。一个讲法律,一个讲心理;一个给底气,一个给方法。
本次“送法进校园”由仁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仁怀市广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志愿服务队共同开展,这是仁怀市检察院推动“法治 心理”融合教育的一次创新尝试,也是检察院将保护触角向前端延伸、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涉案受侵害的基层实践。
为什么是“法治 社工”?
最高检一直强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但在基层实践中,法治副校长常面临一个困境:法治讲座做了很多,学生听着震撼,出了门就忘。原因在于光讲法律,孩子觉得离自己很远;光讲道理,孩子觉得又是说教。
为此,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尝试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将法治教育与心理辅导深度融合,让法治课真正“听得进去、记得住、用得上”。
法治副校长讲了什么?
法治副校长用一个简短的案例,向学生讲清了三个法律底线:第一,身体边界不可侵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猥亵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第二,言语的边界。你可以表达自己,但不能伤害别人。公然侮辱他人将面临拘留或罚款。第三,信息边界。非法获取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如住址、行踪),将被拘留罚款。最后,告诉学生,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就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遇到问题,拨打12309转未检,或直接打110。
社工带来了什么?
社工老师没有告诉学生“你应该成为谁”。她带着学生做了一件事:写下自己的闪光点。不用署名,不用分享,自己保管。她说了一句话:“你不是别人口中的你,是你自己眼中的你”。
这堂课的特别之处,在于它解决了一个老问题:为什么以前的法治课学生“听着震撼,出门就忘”?因为光讲法律,孩子觉得离我很远;光讲道理,孩子觉得又是说教。而这一次,法治副校长把法律变成了三条看得见的边界线,社工老师帮学生在纸上看到了自己的闪光点。一个告诉学生“法律站在你这边”,一个让学生相信“我值得被保护”。法治与心理,不是在讲台上各说各话,而是在同一个目标下完成了真正的融合。
正是这种融合,让这堂课有了超越一堂课的价值。过去,未检工作的重心往往是案后。案件发生了,再介入救助、帮教、诉讼。而这一次,检察院将关口前移至犯罪预防和被害预防阶段,在问题发生之前,就先给学生建立起一道“心理 法律”的双重防线。一位参与活动的老师评价:“社工的加入,让法治教育有了心理学的支撑;法治副校长的主导,让心理辅导有了法律的底气”。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表示,下一步将在辖区内更多学校推广“法治 社工”进校园模式,并将这一探索延伸至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维度。这意味着,这堂课不是一次性的宣讲,而是一套可复制的保护机制的开端。
责编:韦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