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翻墙”软件获刑
2025-10-13 16:05:0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王舒敏 秦利聪
“我只是想通过贩卖‘翻墙’软件赚点小钱,怎么就犯罪了?直到检察官一次次耐心地跟我释法说理,我终于认识到贩卖翻墙软件的危害,它严重破坏网络安全秩序,甚至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今后我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法庭上刘某懊悔地说。
2024年8月,河北省鸡泽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平台贩卖“翻墙”软件,鸡泽县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从社交平台发布的信息入手,顺着资金流转线索深挖,逐步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并收集到其在微信朋友圈、抖音、小红书、贴吧等国内社交网络平台以及推特等国外平台发布的关于翻墙教程的广告、售卖翻墙节点链接的证据。最终认定刘某为谋取利益,为他人提供翻墙所用的节点链接共计745人1345人次,非法获利59131.9元。
2025年5月,鸡泽县检察院以刘某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向鸡泽县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开庭审理,刘某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试图规避国家网络监管、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大家要自觉抵制“翻墙软件”,不开发、不销售、不使用、不传播此类违法工具,共同维护安全、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
责编:韦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