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过得最有意义的一个生日”
2026-03-19 08:49:3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记者 杨东风
□侯敏 张芸曦
2月26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佳一行三人提着新书包、文具,带着节日祝福,驱车200多公里前往陕西省西安市郊区,专程回访一起未成年人被虐待案的当事人兰兰(化名)。
“法官阿姨、叔叔,你们来啦!”小姑娘兰兰一大早就守在大门口,见到熟悉的法官身影,立刻笑着迎了上来,清脆的童音里,满是纯真与欢喜。
回访中,李佳与兰兰母女促膝交谈,聊起学习生活、日常点滴,气氛轻松温暖。聊到兴头,兰兰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轻声说道:“今天还是我的生日……”语气里带着几分期待与雀跃。一场原本普通的案件回访,瞬间变成了温暖特别的生日惊喜。
谁承想,眼前活泼开朗、眼里有光的孩子,数月前还在法庭上怯懦无助、含泪追问母亲“为何不要我”?三年前,兰兰的父母离婚,当时8岁的兰兰由父亲抚养,妹妹则由母亲抚养。兰兰与父亲、李某(兰兰继母)共同生活期间,兰兰的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后又因寻衅滋事犯罪被判刑入狱,李某因嫌弃兰兰,对兰兰实施虐待行为,致兰兰身体损伤(轻伤一级)。案发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犯虐待罪向灵宝法院提起公诉;兰兰还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1.5万余元;此外,兰兰的母亲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灵宝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迅速启动未成年人“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将刑事诉讼、民事赔偿、抚养权变更三案同步审理:依法严惩施暴者,高效追回1.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成功促成抚养权变更,让兰兰重归母亲怀抱;针对兰兰心中因怨恨母亲为何不要她产生的心结,法院及时引入心理咨询师介入,解开孩子心中疑惑,让母女重拾亲情。
如今,跟随母亲在西安郊区生活的兰兰早已走出阴霾。她兴奋地向法官分享英语考100分的好消息,有说不完的开心事。
“现在她肯主动讲学校趣事,还特别体贴人,昨天特意帮我择菜洗碗,性格越来越开朗了……”兰兰的母亲眼角泛着暖意,细数孩子的转变。
李佳为兰兰送上新书包、文具和生日祝福,仔细询问她的学习、身体恢复情况,详细了解其母亲的身体和家庭状况,反复叮嘱她们遇到困难随时可以寻求帮助,法院永远是她的坚强后盾。初春的寒意一点点被浓浓温情驱散。
离别时,兰兰背着新书包,和母亲一起将李佳等三人送到村口,大声说道:“谢谢法官叔叔阿姨,这是我过得最有意义的一个生日!我一定会好好学习。”
春风里,兰兰的声音清脆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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